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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01-12 14:58:46 |   点击量:6376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待批复)。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简介:2020年3月22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鲁政字〔2020〕48号)。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在技师学院的基础上设立的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坚持高职教育和技师教育协同融合发展办学模式,培养具有“专科学历+技师资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金蓝领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文明单位和烟台工匠孵化基地。

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烟台。学院地址为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校园占地1009.5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建有17个标准化、智能化实训基地以及160个实验实训室,成立了烟台市礼仪协会、烟台市导游大师工作室、山东省鲁菜文化与产业研究院等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设有98家校外实训基地,267家就业实践基地,充分满足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社会培训等多元需求。

学院现有教职工42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1人,“双师型”教师107人,国家高级考评员5人,国家级考评员12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齐鲁首席技师4人,山东省技术能手6人,烟台市首席技师12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一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11  6911900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学制及学习形式

备注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30

20

三年、全日制

(退役军人实行弹性学制,学业年限为3-4年

退役军人限报考电子商务和烹调工艺与营养两个专业。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90

60

酒店管理

90

60

电子商务

116

(含退役军人20)

64

烹调工艺与营养

120

(含退役军人30)

6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

54

36

合计

500

300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可跨专业报考,不受原专业类别限制。

4.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考生限报考电子商务和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163cm -174cm,男生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考生需在2020年5月21日-24日(每天9:00-18: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八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5月27日8:00—5月29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1.考生需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3门,总分300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为一份试卷),考试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1门,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0年6月1日24: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指定考试平台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1)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2)左、右、后转向;

  (3)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4)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5)视频时长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考生只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4.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各科目考试(测试)方式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0年5月25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办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0年6月1日。

第十九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小组负责对工作进行监管。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实行由学院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它专业的顺序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6月8日前由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招生说明:

学院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开展高职招生。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业年限为3-4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与普通学生学历证书相同。

8.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50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9600元/年;空中乘务(校企合作):104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度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收费备案为准。

(二)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带独立卫生间、橱柜、阳台、暖气等)。

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资助、山东省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各级、各类资助补贴,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六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11  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